关于公布单位意见建议电子信箱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11-01    浏览量: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贯彻“以师生为中心的理念”,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特设置“意见建议电子信箱”,邮箱地址为iao@henu.edu.cn,由专人负责,对于收到邮件“接件即办”,按照“13710”工作制度办理落实,并及时向来信人反馈。欢迎广大师生反映涉及学校国际及港澳台工作方面的问题。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海外引智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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