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或PU邀请函申报材料
来源:     日期:2021-03-04    浏览量:

1.邀请单位需向省政府外办出具正式请示文件(含邀请外国人来豫的具体情况说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

2.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邀请单位需提供被邀请外国人护照复印件、任职简历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等。

4.邀请单位出具的担保函1份(主要内容应包含:担保受邀人在华期间,邀请单位全程陪同全程负责,产生的所有费用得到有效保证,将敦促、监督受邀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并加盖邀请单位公章,由法人代表亲笔签名)。

5.邀请单位出具《邀请函》1份【点击下载】。

6.邀请单位出具《邀请外国人来豫签证申请表》1份【点击下载】。

7.邀请单位所出具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8.邀请单位所提供的外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

9.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外交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

1.办理的邀请外国人来豫签证申请表和邀请函的单位负责人签字栏要写明“意见-人名-时间“例如:同意或同意接收,****,2015年8月28日”。

2.未填写内容的空白格,自行划斜线“/”以确认。如未填写,按不合格申请件不予以受理,补齐后再申请。

3.申请邀请外国人来豫核实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4.邀请外国人来豫申请须由邀请主体直接办理,不得代发、代办,不得弄虚作假、转手倒卖,一经发现视情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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