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实施单位,于2023年获批立项“纳米杂化材料应用技术国际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为切实做好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根据项目安排,我校每年可派出8名化学(大类)专业师生赴法国洛林大学、法国波尔多大学、德国马克斯普朗克胶体与界面研究所、美国密西西比州立大学研修学习,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年、博士后2人/年、访问学者2人/年。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资助项目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该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三、申请人条件
1.符合《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满足“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
4.类别条件: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2)博士后
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四、报名流程
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24日(周三)12:00,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教师申报
申请人请将个人简历及研修计划(注明拟访问外方高校名称)发送至邮箱:studentexchangeh@163.com。
2.学生申报
个人登陆系统(链接为https://ids.henu.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3A%2F%2Fims.henu.edu.cn%2FHENUHome.aspx),选择“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进行填报。
3.项目负责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指导师生进行外方邀请函申请等后续工作。
五、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13673789420、王老师 13843076719
系统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崔老师 0371-2219998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