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10-16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2024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通知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04。现将我校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1.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获批后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资助3年。

2. 学院可结合各单位“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3.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 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 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 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协议等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tudentexchangeh@163.com,纸质版报送至明伦校区国际处103室(东一斋南侧)。

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附件1)

(2)有效期内的双方合作协议(包括中、外文协议)

2. 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阶段:2023年11月1-30日

3. 留学基金委公布立项通知:2024年2月底前

4. 项目执行:2024年起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199986

电子邮箱:studentexchangeh@163.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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