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9-17    浏览量:

一、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一。

二、项目申请方式

本项目采取各学院先行申报项目,学校进行选拔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3-12 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硕士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 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 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人员选拔办法

1、各单位根据确定的资助项目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

2、单位根据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及本单位制定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经评审和公示后向国 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3、2021 年人员申请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3 月 1-10 日(第一批)、9 月 1 日-10 日(第二批)。项目单位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五、项目申报提交时间及方式

1、提交方式

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二),并提供协议等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tudentexchangeh@163.com,纸质版报送至明伦校区国际处(东一斋南侧)。

2、提交时间

2020年10月31日前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199986

电子邮箱:lijiayan1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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