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外国专家:来我校从事短期(90天以内)交流、访问、考察活动的外国专家。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各单位邀请来校进行短期交流访问的外国专家,需提前两周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审批材料,未进行审批备案的外国专家将不再签署费用核销意见。
报备材料:
序号 |
所需材料名称 |
电子/纸质 |
备注 |
1 |
河南大学短期外国专家备案表 |
电子/纸质 |
均需学院签字盖章 |
2 |
护照 |
电子/纸质 |
首页及签证页 |
3 |
专家简历 |
电子/纸质 |
|
备注: 1 电子版发至邮箱feo@vip.henu.edu.cn,纸质材料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范广芳老师处。 2 港澳台地区短期来访人员请参照此手续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