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外国专家:来我校从事短期(90天以内)交流、访问、考察活动的外国专家。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各单位邀请来校进行短期交流访问的外国专家,需提前两周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审批材料,未进行审批备案的外国专家将不再签署费用核销意见。
报备材料:
 
  
   序号  | 
   所需材料名称  | 
   电子/纸质  | 
   备注  | 
  
  
   1  | 
   河南大学短期外国专家备案表  | 
   电子/纸质  | 
   均需学院签字盖章  | 
  
  
   2  | 
   护照  | 
   电子/纸质  | 
   首页及签证页  | 
  
  
   | 3 | 
   专家简历   | 
   电子/纸质 | 
   
  | 
  
  
   备注: 1 电子版发至邮箱feo@vip.henu.edu.cn,纸质材料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范广芳老师处。 2 港澳台地区短期来访人员请参照此手续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