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外国专家(F签证)
来源:     日期:2017-06-16    浏览量:

短期外国专家:来我校从事短期(90天以内)交流、访问、考察活动的外国专家。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各单位邀请来校进行短期交流访问的外国专家,需提前两周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审批材料,未进行审批备案的外国专家将不再签署费用核销意见。

报备材料

序号

所需材料名称

电子/纸质

备注

1

河南大学短期外国专家备案表

电子/纸质

均需学院签字盖章

2

护照

电子/纸质

首页及签证页

3 专家简历   电子/纸质

备注: 1 电子版发至邮箱feo@vip.henu.edu.cn纸质材料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范广芳老师处。

2 港澳台地区短期来访人员请参照此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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