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销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日期:2017-06-19    浏览量: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聘用单位在外国专家离任前需确认双方均已完全履行合同。外国专家离任后,聘用单位需及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送聘用报告,并将相关材料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在外国专家离任后向河南省外国专家局申请注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材料清单:

序号

所需材料名称

电子/纸质

备注

材料提供者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原件上交


2

年度表现证明

电子


学院出具

3

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

电子

合同到期不再续聘,说明原因、双方签字、学院盖章。若合同未到期,请申请人说明其原因,并签字。

学院及申请人出具

备注:1 申请人说明需中文译件,并加盖学院/翻译公司公章。

2 在合同到期前30个工作日向我处递交材料。

 

 

  • 河南大学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蓝创科技
  •     地址: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电话:0371-22857224    邮编:475001    ICP备案号:777

首页

关于我们

涉外办学

下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