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原始创新,现实施《河南大学国际科技合作重大专项培育项目》支持计划。
一、申报条件
培育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的教师,原则上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二)主持过1项3年期以上国家级项目;
(三)主持人或团队主要参与人员要有1年期海外经历或海外学位。
二、组织实施
(一)培育项目遵循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二)申请人填写《河南大学国际科研合作培育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推荐后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确定立项名单;
(三)项目培育周期为2年,每年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暂停下一阶段资助;
(四)经费支出按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五)各单位限推荐1项。
三 、申报要求
1、申请人填写《河南大学国际科研合作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河南大学国际科研合作培育项目申请书汇总表》(1份),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电子版发送至feo@vip.henu.edu.cn邮箱;
2、已获得其他级别立项的项目,不得作为本次申报的项目;
3、为简化程序,不要求提供支撑材料,由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4、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月7日
报送地点:明伦校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海外引智办公室办公楼101室。
联系人:张彦波
邮 箱:feo@vip.henu.edu.cn
电 话:22863515